104年中華郵政從業人員甄試

 

報名日期:103/12/5(三)-12/16(日)

 

測驗日期:104/1/4(日)

 

複試日期:104/2/7(六)-2/8(日) 口試、體能測驗

 

報名費用:

營運職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900元整

專業職(一)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800元整;

專業職(二)內勤、外勤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

 

 

資格條件、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錄取名額

一、    共同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若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不限(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四)    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104年2月6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二、職階:營運職-共8類科,合計正取名額18名、備取11名。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 1.    工作地區
  2. 2.    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外匯業務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外匯業務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 3.    已取得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者。
  4.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函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貨幣銀行學及票據法

(2)    外匯業務

 

  1. 1.    台北地區
  2. 2.    外匯交易相關工作或郵政相關業務相關工作

1

1

金融業務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

(2)    票據法

  1. 1.    台北地區
  2. 2.    金融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4

2

投資管理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2)。
  3.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 專業科目:2科

(1)    投資學

(2)    經濟學及財務工程

 

  1. 1.    台北地區
  2. 2.    國內外金融商品或投資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4

1

資產營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2)    不動產投資(含分析、經營管理、估價)

  1. 1.    台北地區
  2. 2.    辦理固定資產房地購置、資產營運、不動產投資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

2

法律行政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法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
  3.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民法及商事法

(2)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1. 1.    台北地區
  2. 2.    資產營運及不動產投資 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郵務法規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法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民法及商事法

(2)    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1. 1.    台北地區
  2. 2.    各項採購與契約審閱、法律問題研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建築設計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建築或營建工程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建築設計與法規

(2)    建築營造與估價

  1. 1.    台北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

2

建築設計

  1. 1.    高雄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三、職階: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分2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19名、備取5名。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區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郵儲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2科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英文(函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科

(1)    企業管理及經濟學

(2)    民法及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中部地區

新竹郵局

苗栗郵局

雲林郵局

嘉義郵局

11

3

南部地區

台南郵局

屏東郵局

台東郵局

8

2

 

四、職階:專業職(一)-共15類科,合計正取名額66名、備取36名。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律事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3)    民法

(4)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1. 1.    台北地區
  2. 2.    法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電子商務(企劃行銷)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電子商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 2.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1. 3.    專業科目:2科

(1)    電子商務

(2)    行銷學

  1. 1.    台北地區
  2. 2.    電子商務、企劃行銷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

2

一般金融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年以上據有證明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

(2)    票據法概要

  1. 1.    台北地區
  2. 2.    儲金匯兌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3

22

壽險核保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壽險核保人員資格證明書
  3. 3.    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健康保險核保業務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4.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1. 2.    專業科目:2科

(1)    人身保險概論

(2)    人身保險核保理論與實務

 

  1. 1.    台北地區
  2. 2.    核保作業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

1

壽險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保險法規概要

(2)    保險學概要

  1. 1.    台北地區
  2. 2.    壽險契約核保理賠業務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金融投資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2)。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經濟學概要

(2)    投資學概要

  1. 1.    台北地區
  2. 2.    國內外金融商品交易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

2

程式設計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程式開發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2)    邏輯推理

  1. 1.    台北地區
  2. 2.    程式開發、相關資訊系統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3

2

電力工程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輸配電學概要

(2)    基本電學

 

 

 

  1. 1.    台中地區
  2. 2.    局屋整修相關水電空調工程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電力工程2

  1. 1.    高雄地區
  2. 2.    局屋整修相關水電空調工程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營建工程1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內外公民營企業建築或營建工程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3)    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

(4)    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1. 1.    台北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營建工程2

  1. 1.    板橋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營建工程3

  1. 1.    台南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營建工程4

  1. 1.    台中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營建工程5

  1. 1.    高雄地區
  2. 2.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房地管理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民法概要

(2)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1. 1.    台北地區
  2. 2.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房地管理2

  1. 1.    新竹地區
  2. 2.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1

房地管理3

 

  1. 1.    彰化地區
  2. 2.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房地管理4

 

  1. 1.    雲林地區
  2. 2.    房地資產經營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郵政法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共同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民法概要

(2)    郵政法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1. 1.    台北地區

2.

(1)    協助郵政法規制定、解釋及規章須知修訂

(2)    契約之審核

(3)    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

-

物流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企業管理

(2)    物流管理

  1. 1.    台北地區
  2. 2.    物流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

-

土木工程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建築、土木或營建工程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1.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    測量學概要

  1. 1.    花蓮地區
  2. 2.    營繕工程規劃、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1

  1.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2.    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

1.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2)    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1. 1.    台北地區
  2. 2.    職業安全、職業衛生管理災害緊急應變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

-

  1. 1.    台南地區
  2. 2.    職業安全、職業衛生管理災害緊急應變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電子修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基本電學

(2)    自動化設備控制概要

  1. 1.    澎湖地區
  2. 2.    電子修護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1

-

 

五、職階: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分22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416名、備取152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檯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

條件(註1)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郵局

(含轄屬支局)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櫃台業務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企業管理大意

(2)    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郵務營業規章)

台北郵局

45

10

板橋郵局

32

10

桃園郵局

55

10

台中郵局

38

10

和平梨山郵局(註3)

(由台中郵局分發)

2

1

高雄郵局

50

30

基隆郵局

19

2

三重郵局

57

15

新竹郵局

9

5

彰化郵局

8

2

嘉義郵局

20

6

台南郵局

6

3

苗栗郵局

6

2

南投郵局

13

7

雲林郵局

16

13

新營郵局

3

1

屏東郵局

8

4

恆春地區(註3)

(由屏東郵局分發)

7

-

宜蘭郵局

3

3

花蓮郵局

9

8

台東郵局

8

-

澎湖郵局

2

1

六、職階: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分6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86、備取19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檯、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

條件(註1)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郵局

(含轄屬支局)

正取

名額

備取名額

郵務處理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1.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企業管理大意

(2)    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郵務營業規章)

台北郵局

45

10

板橋郵局

8

-

新竹郵局

1

1

花蓮郵局

2

-

台北郵件處理中心(台北地區)

20

5

台北郵件處理中心(桃園地區)(註4)

10

3

 

七、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分22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484、備取90名。

擔任工作(註5):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

條件(註1)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郵局

(含轄屬支局)

正取

名額

備取名額

郵遞業務

  1. 1.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 2.    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
  3. 2.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簡易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3)    企業管理大意

(4)    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張)

台北郵局

114

6

桃園郵局

71

5

台中郵局

50

9

台中港郵局

10

5

高雄郵局

50

7

基隆郵局

19

2

三重郵局

15

-

新竹郵局

16

4

彰化郵局

20

6

嘉義郵局

6

3

台南郵局

15

5

苗栗郵局

18

10

南投郵局

4

1

雲林郵局

12

7

新營郵局

10

5

屏東郵局

4

1

恆春地區(註3)(由屏東郵局分發)

4

-

宜蘭郵局

3

2

花蓮郵局

11

6

台東郵局

18

-

澎湖郵局

4

4

台北郵件處理中心

10

2

 

八、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分3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28、備取13名。

擔任工作(註5):外勤大卡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

條件(註1)

筆試科目

錄取分發郵局

(含轄屬支局)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運輸業務1

  1. 1.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 2.    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大貨車駕照者。
  3. 1.    普通科目:1科

國文及簡易英文

2.專業科目:2科

(1)    企業管理大意

(2)    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台北郵局

6

6

運輸業務2

運輸業務3

台北郵件處理中心

16

7

台中郵件處理中心

6

-

以上被註內容,請詳閱簡章公告。

 

 

 

待遇與福利:

 

一、營運職: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41級薪級起薪(月薪43,055元)

二、專業職(一):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3級薪級起薪(月薪32,065元)。

二、專業職(二):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7級薪級起薪(月薪28,155元)

四、專業職(二):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7級薪級起薪(月薪28,155元)。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中華郵政公司員工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郵遞業務類科全月約5,903元,運輸業務類科全月約7,619元)。

 

 

 

 

簡章連結:點我連結

 

 

 

報名連結:點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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