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第一銀行
新進行員 招考!!
報名時間:103/03/21 ~ 103/04/02
初試日期:103/04/20(日)上午
複試日期:103/05/25
報名費用:新台幣 750元整
職缺類別、需才地區、資格條件、甄選方式、名額
職等 |
職缺類別 |
資格條件(均需取得) |
甄選方式 |
需才地區 |
名額 |
七 |
一般行員 (理財組) (F1401) |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下列測驗均合格,並取得相關證明: (1)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2)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3)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4)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5)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須在有效期間內)。 3.工作經驗:自100年1月1日起,擔任銀行理財專員2年(含)以上經驗者。
補充說明:櫃檯人員具金融商品行銷不符合「理財專員」年資採計,建議報考其他類別。
4.於試用期滿擔任理財顧問工作。 |
1.筆試:共測驗二科 (1)英文(40%) (2)專業科目(60%): 理財規劃實務(含投資學及財務分析) ※皆為選擇題
2.面試 |
台北 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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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六 |
客服人員 (F1402) |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具銀行業客服進線服務人員(inbound)2年(含)以上經驗者。 ◎通國、台語。 ◎諳英文或日文尤佳。 ◎可配合24 小時及假日輪班。
*面試得加分條件 具全民英檢中級檢定初試合格、或TOEIC測驗成績550分以上、或TOFEL CBT測驗成績163分(iBT 57分)以上、或IELTS測驗成績4分以上、或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 3級或N3級證明 |
1.筆試:共測驗二科 (1)英文(20%) (2)專業科目(80%): 數理邏輯測驗 ※英文為選擇題;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命題方式
2.面試 |
台北市 |
12 |
六 |
資訊人員 (F1403)
◎視業務需要可配合長期派駐海外工作 |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資訊工程相關科系(請參閱甄選專區常見問答)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可配合職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具資訊系統規畫、開發之工作經驗尤佳。 ◎具伺服器、網路、防火牆等管理經驗尤佳。
*面試得加分條件 #IBM 大型主機系統或UNIX 系統之開發維護經驗 #精熟Java 或.NET或Notes 等語言具關聯式資料庫管理或組合語言程式設計經驗者 #熟VMware 伺服器虛擬化或SAN 儲存區域網路,具備異地備援規劃及實務經驗者。 |
1.筆試:共測驗二科 (1)英文(30%) (2)專業科目(70%): 邏輯推理、計算機概論(含基本程式設計)※英文為選擇題;專業科目採選擇題與非選擇題混合命題方式
2.面試 |
台北市 |
9 |
六 |
一般行員 (法律組) (F1404) |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含應屆畢業生)。 |
1.筆試:共測驗二科 (1)英文(40%) (2)專業科目(60%):法律常識(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 ※皆為選擇題 2.面試 |
台北 地區 |
10 |
六 |
一般行員 (金融組) (F1405) |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含應屆畢業生)。 |
1.筆試:共測驗二科 (1)英文(40%) (2)專業科目(60%):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篇) ※皆為選擇題 2.面試 |
台北 地區 |
90 |
五 |
一般行員 (外務組) (F1406) |
1. 學歷: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者(含應屆畢業生)。
2.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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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共測驗二科(1)英文(20%) (2)專業科目(80%):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篇)※皆為選擇題 2.面試 |
台北 地區 |
50 |
一般行員 (外務組) (F1407) |
新竹苗栗地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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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員 (外務組) (F1408) |
彰化地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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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一般行員 (櫃檯組) (F1409) |
學歷: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者(含應屆畢業生)。 |
1.筆試:共測驗二科(1)英文(20%) (2)專業科目(80%):金融專業知能(含會計學、票據法、銀行法、民法總則及債篇)※皆為選擇題 2.面試 |
台北地區 |
34 |
注意事項:
1. 台北地區,係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
2. 新竹、苗栗地區,係包含新竹市、新竹縣及苗栗縣。
3.上表所列學歷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4.預計於103 年7 月15 日前取得符合資格條件規定之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應屆畢業應考人得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當天請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
5.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或測驗合格證明等資格條件限於103年5月24日(含)前取得(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證書須於103年7月15日(含)前取得)。
6.各類組於試用期滿前,應取得指定證照(詳見:玖、錄取及進用第七項、第八項及第十項),未取得者,視同試用考核成績不及格,不予任用。
待遇與福利:
一般行員(法律組、金融組、外務組、櫃檯組)錄取人員,皆須先於存匯部門熟悉基礎業務,其後視表現及業務狀況等,配合調整職務。
一般行員(理財組)於錄取進用並擔任理專職務後,將訂定業績目標,績效考核未達標準者,第一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
支薪如下說明:
(一)一般行員(理財組)以七等一級(高級辦事員)進用,敘薪43,506 元/月(含伙食費)。
(二)一般行員(法律組)、一般行員(金融組)、客服人員、資訊人員以六等一級(中級辦事員)進用,敘薪33,255 元/月(含伙食費)。
(三)一般行員(櫃檯組)及一般人員(外務組)以五等三級(初級辦事員)進用,敘薪30,295 元/月(含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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