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者兵役問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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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訓日 |
備取資格有效期限內 (電力技術人員:開訓15日內) (綜合行政人員:開訓3個月內) |
備取資格 有效期限之後 |
1.役畢 |
(1)應按時報到參訓 (2)如未依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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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役中,惟能於備取資格有效期限內退伍並報到者 |
(1)得申請保留資格,並應於退伍後依限報到參訓。 (2)如未依限報到,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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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役中,且未能於備取資格有效期限內退伍並報到者 |
(1) 無法受理報到,得申請保留資格。 (2) 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再通知依限報到參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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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待役 |
(1) 應按時報到。 (2) 如未依限報到,視同放棄。 (3) 受徵招入伍時,得申請休訓或保留資格,退伍後遇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時,再通知依限報到參訓,或至分發單位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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