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眾所矚目!! 郵 ~~來了
報名時間:102/05/27 ~ 102/06/05
初試日期:102/06/22
複試日期:102/07/27 ~ 102/07/28
報名費用:營運職:新台幣900元整、
專業職一:新台幣800元整
專業職二內勤、外勤:新台幣700元整
甄選職務類科、考試科目、工作地區及內容、名額:
(一)、營運職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測驗科目 |
工作內容及地區 |
正取 |
備取 |
外匯業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外匯業務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已取得「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或「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貨幣銀行學及票據法 (2)外匯業務 |
1.台北地區 2.外匯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5 |
3 |
金融業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 (2)票據法 |
1.台北地區 2.金融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 |
2 |
金融保險法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保險公司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及金融法規(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及簡易人壽保險法) (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1.台北地區 2.保險法令諮詢服務、執行法令相關遵循制度之研擬、規劃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投資管理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1)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投資學 (2)經濟學及財務工程 |
1.台北地區 2.資金運用策略研究與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 |
1 |
系統分析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資訊系統規劃、程式開發實務工作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資訊系統開發設計(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 (2)資訊規劃與管理(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
1.台北地區 2.資訊系統規劃、程式開發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2 |
19 |
資產營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2)不動產投資(含分析、經營管理、估價) |
1.台北地區 2.辦理固定資產房地購置、資產營運、不動產投資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 |
3 |
機械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工程力學(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 (2)機械設計 |
1.台北地區 2.郵件處理機械設備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電機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電力系統與控制系統 (2)電路學與電子學 |
1.台北地區 2.水電規劃設計及施工監督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 |
2 |
郵儲業務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已取得代銷基金業務合格證照者,即持有下列其中一項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註2): (1)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2)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3)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 (4)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暨加考「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或含職業道德規範)」乙科 |
1.普通科目:2 科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及民法 (2)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台北郵局 |
70 |
10 |
板橋郵局 |
10 |
5 |
|||
桃園郵局 |
25 |
- |
|||
台中郵局 |
5 |
- |
|||
高雄郵局 |
10 |
- |
|||
三重郵局 |
5 |
- |
|||
新竹郵局 |
6 |
2 |
|||
彰化郵局 |
4 |
2 |
|||
苗栗郵局 |
4 |
2 |
|||
南投郵局 |
2 |
- |
|||
雲林郵局 |
2 |
1 |
|||
屏東郵局 |
3 |
- |
|||
宜蘭郵局 |
2 |
- |
|||
花蓮郵局 |
3 |
- |
(二)、專業職一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測驗科目 |
工作內容及地區 |
正取 |
備取 |
法律事務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1.台北地區 2.法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電子商務 (一般資訊)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資訊系統規劃、PHP 程式開發實務及資料庫管理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電子商務 (2)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 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資料庫應用) |
1.台北地區 2.郵政商城網站資訊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電子商務 (網頁設計)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資訊網頁設計相關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2)多媒體概論與設計實務 |
1.台北地區 2.郵政商城網頁規劃設計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電子商務 (企劃行銷)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電子商務相關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電子商務 (2)行銷學 |
1.台北地區 2.郵政商城業務行銷、企劃行銷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 |
3 |
一般金融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 (2)票據法概要 |
1.台北地區 2.儲金匯兌業務規劃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3 |
8 |
儲匯法規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概要 (2)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 |
1.台北地區 2.儲匯業務法規之修訂、解釋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 |
2 |
壽險法規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保險法規概要 (2)民法概要及強制執行法概要 |
1.台北地區 2.協助辦理法規擬訂、修正、檢視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壽險核保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持有國內外保險學會壽險核保人員資格證書者。 3.曾任國內外保險公司健康保險核保業務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人身保險概論 (2)人身保險核保理論與實務 |
1.台北地區 2.核保作業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1 |
1 |
金融投資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註1)。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經濟學概要 (2)投資學概要 |
1.台北地區 2.國內外金融商品交易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3 |
1 |
程式設計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程式開發相關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2)邏輯推理 |
1.台北地區 2.程式開發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3 |
13 |
電力工程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輸配電學概要 (2)基本電學 |
1.高雄地區 2.水電設計及施工管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2 |
2 |
營建工程1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企業建築或營建工程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 (2)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
台北地區 |
2 |
1 |
營建工程2 |
台中地區 |
2 |
2 |
||
營建工程3 |
高雄地區 |
3 |
3 |
||
營建工程4 |
宜蘭地區 |
1 |
- |
||
擔任工作:營建工程類科均擔任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監工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
房地管理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民法概要 (2)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1.三重地區 2.郵政業務或房地資產經營管理相關工作 |
1 |
- |
(三)、專業職二-內勤-櫃檯業務類科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分發區郵局 |
正取 |
備取 |
櫃檯業務 |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臺北郵局 |
140 |
20 |
板橋郵局 |
40 |
25 |
|||
桃園郵局 |
80 |
43 |
|||
台中郵局 |
25 |
20 |
|||
高雄郵局 |
31 |
28 |
|||
基隆郵局 |
8 |
- |
|||
三重郵局 |
36 |
15 |
|||
新竹郵局 |
34 |
20 |
|||
彰化郵局 |
8 |
4 |
|||
嘉義郵局 |
12 |
4 |
|||
台南郵局 |
6 |
6 |
|||
苗栗郵局 |
7 |
5 |
|||
南投郵局 |
5 |
5 |
|||
雲林郵局 |
19 |
8 |
|||
新營郵局 |
4 |
3 |
|||
屏東郵局 |
17 |
9 |
|||
宜蘭郵局 |
6 |
4 |
|||
花蓮郵局 |
8 |
- |
|||
台東郵局 |
3 |
- |
|||
澎湖郵局 |
3 |
2 |
(四)、專業職二-內勤-外匯櫃台類科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分發區郵局 |
正取 |
備取 |
外匯櫃台 |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外匯業務工作6 個月以上具有證明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臺北郵局 |
30 |
10 |
板橋郵局 |
10 |
5 |
|||
桃園郵局 |
6 |
2 |
|||
台中郵局 |
6 |
3 |
|||
高雄郵局 |
4 |
2 |
|||
基隆郵局 |
2 |
- |
|||
三重郵局 |
4 |
- |
|||
新竹郵局 |
4 |
- |
|||
彰化郵局 |
2 |
2 |
|||
嘉義郵局 |
2 |
1 |
|||
台南郵局 |
2 |
2 |
|||
苗栗郵局 |
2 |
2 |
|||
南投郵局 |
2 |
1 |
|||
雲林郵局 |
2 |
1 |
|||
新營郵局 |
4 |
- |
|||
屏東郵局 |
3 |
1 |
|||
宜蘭郵局 |
2 |
1 |
|||
花蓮郵局 |
4 |
- |
|||
台東郵局 |
2 |
- |
|||
澎湖郵局 |
2 |
- |
(五)、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分發區郵局 |
正取 |
備取 |
郵遞業務 |
1.高中( 職) 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簡易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
臺北郵局 |
25 |
5 |
板橋郵局 |
70 |
40 |
|||
桃園郵局 |
88 |
40 |
|||
台中郵局 |
50 |
40 |
|||
高雄郵局 |
30 |
20 |
|||
基隆郵局 |
12 |
- |
|||
三重郵局 |
82 |
20 |
|||
新竹郵局 |
46 |
20 |
|||
彰化郵局 |
37 |
16 |
|||
嘉義郵局 |
6 |
2 |
|||
台南郵局 |
25 |
15 |
|||
苗栗郵局 |
9 |
5 |
|||
南投郵局 |
9 |
5 |
|||
雲林郵局 |
10 |
5 |
|||
新營郵局 |
10 |
3 |
|||
屏東郵局 |
13 |
11 |
|||
宜蘭郵局 |
15 |
11 |
|||
花蓮郵局 |
7 |
- |
|||
台東郵局 |
10 |
2 |
|||
澎湖郵局 |
2 |
2 |
(六)、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
甄選類科 |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測驗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 |
備取 |
運輸業務 |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大貨車駕照者。 |
1.普通科目:1 科 國文及簡易英文 2.專業科目:2 科 (1)企業管理大意 (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 章) |
臺北地區 |
2 |
2 |
註3: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郵件、包裹等收攬投遞工作,且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及手排檔汽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運輸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及其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外勤作業工時長,體力負荷較重,適合具有強健體能、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例如交通事故、犬隻攻擊等)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甄試。
註4:學歷及資格條件所需各項證書、合格證明(書)係指核發機關(構)核發之正式證書、合格證明(書)並限於102 年7 月26 日(含)前取得者。
待遇與福利:
一、營運職: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41 級薪級起薪(月薪43,055 元)。
二、專業職(一):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3 級薪級起薪(月薪32,065 元)。
三、專業職(二)內勤: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7 級薪級起薪(月薪28,155 元)。
四、專業職(二)外勤:按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第57 級薪級起薪(月薪28,155 元)。
另依擔任工作之性質按中華郵政公司員工兼任工作加給每月應發款額表規定發給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郵遞業務類科全月約5,903 元,運輸業務類科全月約7,619 元)。
五、派任主管職務者,依職責層次核發主管待遇。另服務離島及偏遠地區郵局者,依中華郵政公司員工服務特殊地區加給標準表規定每月核發相關特殊地區加給。
六、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全勤獎金及員工年度休假補助等福利,另視公司營運情況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以及年度考核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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