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台灣中油-新進博士級人員
甄試類別 |
錄取人數 |
學歷科系 |
專業科目 |
工作性質及地點簡述 |
經濟 |
2人 |
具國內外大學經濟、產業經濟及應用經濟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經濟學 (含計量經濟學) |
台北(企研處) 能源供需預測與規劃、能資源選擇與配置分析、能源消費、經濟成長和環境永續發展之關係研究、其他能源產業(特別是油、氣產業)分析與總體經濟相關研究。 |
化學 |
4人 |
具國內外大學化學、化工及材料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化學 (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物理化學及高分子學) |
高雄1人(綠能科技研究所) 節能材料技術開發與應用。 嘉義3人(煉製研究所) 材料防護與改質研究、碳材研發分析、車用燃料研究。 |
化學工程(A) |
4人 |
具國內外大學化學、化工、材料及環工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化工原理 (含反應工程與輸送現象) |
嘉義(煉製研究所) 石化高值化製程評估及開發、石化衍生物產品開發、製程研究雜質純化、蒸餾技術製程研發。 |
化學工程(B) |
5人 |
具國內外大學化學、化工、材料及環工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化工原理 (含反應工程與輸送現象) |
高雄(綠能科技研究所) 再生能源生產與應用之相關製程開發研究,及生質材料開發應用。 |
生物技術 |
3人 |
具國內外大學生物、生化、生命科學、微生物、農藝及食科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生物化學 (含分子生物學與應用微生物學) |
高雄1人 、嘉義2人(綠能科技研究所) 生質能生物技術研究。 |
環境工程 |
1人 |
具國內外大學化學、化工及環工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環境工程 (含環境化學) |
高雄(綠能科技研究所) 污染防治研究。 |
石油地質 |
1人 |
具國內外大學地質科學、應用地質、地球科學、海洋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構造地質學 |
苗栗(探採研究所) 國內麓山帶複雜地質構造分析、三維地質構造模式建立、國外盆地演化分析、國外礦區油氣潛能評估、遙感地質分析、地形與構造分析、斷層力學分析、野外地質調查作業。 |
地球物理 |
1人 |
具國內外大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應用地球科學、海洋、地震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地球物理探勘 |
苗栗(探採研究所) 礦區評估與構造解釋、重力、磁力資料解釋與模擬。 |
石油工程 |
1人 |
具國內外大學石油工程、資源工程、礦冶工程等相關研究所博士學位。 |
油層與生產工程 |
苗栗(探採研究所) 鑽採工程技術、傳統油氣田生產開發、非傳統能源生產開發、實驗室試驗、油層模擬、二氧化碳地質封存相關研究。 |
一、
錄取人員應依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錄取人員經分發後,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註:錄取人員如為中油公司專案精簡退離人員,依規定不得再任職於中油公司。)
二、
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並完成試用程序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惟因服兵役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分發單位申請延後報到,並於法定役期屆滿日起1個月內向各分發單位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三、進用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試用,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試用,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取得正式派用資格。
試用期間6個月,按分類7等5級支薪(目前月支約6萬餘元),正式派用後按分類8等1級支薪,到職滿1年得按分類9等1級支薪;嗣後之升等調派悉依中油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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