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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

 

kirakira19報名日期:103/3/11()-103/3/20()

 

kirakira19考試日期:103/6/14()-103/6/16()

 

kirakira19試日期:103/10/11()-103/10/14()

 

 

kirakira19考試資格:

      二等考試: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18歲以上,42歲以下

       (即民國61年3月10日以後至85年6月13日以前出生者)。

     三等、四等考試: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即民國66年3月10日以後至85年6月13日以前出生者)。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等別

類別

暫定需用名額

名額

小計

合計

二等

考試

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

1

4

1733

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

2

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

1

三等

考試

行政警察人員

30

79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5

消防警察人員

14

警察法制人員

25

行政管理人員

5

四等

考試

行政警察人員

1100

1650

消防警察人員

550

備註

一、上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二、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三、各類別錄取人員相關工作規定:

行政警察人員:

因應警察勤務需要,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錄取人員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及為民服務等工作。

消防警察人員:

消防警察人員依各消防機關缺額比例配賦或依缺額依序配賦;消防人員工作性質係24小時輪值服勤,工作範圍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簡章&報名:請點我連結 

 

 

 

 

 

kirakira16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考試資訊~歡迎洽"斗六數位學堂" kirakira16

 

 

或來電05-53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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