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銀行103年新進人員甄試
報名日期:103/07/31(四)103/08/25(三)
考試日期:103/08/30(六)
複試日期:103/10/05/日) 口試/術科
報名費用:新台幣7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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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本次甄試合計錄取242名(正取:186名,備取:56名)。各甄試類別所需具備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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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 類別 |
進用職等 |
筆試科目及題型(均考二科) |
需才 地區 |
正取名額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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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專員 |
七 |
1. 科目一: 民法及票據法 民法占60%、票據法占4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強制執行法、民事訴訟法及銀行法) 強制執行法及民事訴訟法各占40%、銀行法占20%; 非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5 (4)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 學歷:國內大學法律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 專業證照:已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須以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口試得加分條件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通過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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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人員 |
七 |
1. 科目一: 銀行自有資本之計算與自有資本標準之國際通則、巴賽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實務應用 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作答方式得以英文或中文作答;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財務金融、統計學) 其中50%測驗題數以英文命題,作答方式得以英文或中文作答; 非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5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 國內外大學院校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下列工作經驗之一 (1) 在會計師事務所任職1年以上; (2)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單位、財務操作單位或授信審查單位任職1年以上; (3) 在大專院校教授風險管理課程1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以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 已取得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合格證明書。 3. 以取得FRM(Financial Risk Manager)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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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英語組 |
七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非選擇題 2.科目二: 國際金融 非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15 (2)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 學歷: 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曾於國內外經濟金融相關學術期刊或相關研討會中發表論文(須附資料)。 2. 畢業論文曾經獲獎(須附證明)。
※其他條件 錄取人員進用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台灣銀行儲訓相關規定,於完成各項專業訓練與實習,並經考評合格適任後,配合業務需要派赴海外單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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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人員 |
七 |
1.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5 (2)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 學歷: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具程式開發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以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2. 以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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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業務人員 |
六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國文為公文寫作,英文題型為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民法、民事訴訟法、消費者在務清理條例及強制執行法) 各法均占25%; 選擇題+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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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包含:基隆、台北、桃園、新竹、宜蘭、及花蓮等縣市之營業單位 |
9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學歷:國內大學法律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具下列工作經驗合計2年以上: (1) 具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法務或催收經驗。 (2) 具律師、律師助理或法官助理工作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以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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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包含: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及嘉義等縣市之營業單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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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包含:台南、高雄、屏東及台東等縣市之營業單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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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金業務人員 |
六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1)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合計占50%;(1)授信及外匯專業能力,合計占50%】; 選擇題 |
台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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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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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 學歷: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 2.專業證照及工作經驗: 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銀行企業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且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 以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具銀行企業授信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驗,且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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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新竹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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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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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彰化南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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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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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嘉義台南地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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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專員 |
六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理財規劃理論與實務 選擇題 |
台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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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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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 學歷: 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任職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2年以上。 ※報考人員於第二試(口試)時,須檢附下列各項文件: (1) 由服務構所開立之銀行理財專員或銀行理財顧問人員(不含辦理帳務、行政作業及轉介或協銷之人員)任時2年以上之「工作資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並註明工作部門、工作期及詳細職務內容。 (2) 個人具名簽章「工作經歷資料表」,詳列工作經歷及職務內容;以及「過去銷售績效表現及佐證資料」(如:獎狀、業績數字、業績排名表報或扣繳憑單等足資證明文件)。 3.專業證照: 同時具備下列(1)至(3)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至少具備下列兩項測驗合格證明書,其中A.B.C.D項至少須具備一項: A.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B. 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C.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D.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E. 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F. 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G.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H.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I. .CFP國際證照 ※口試得加分條件: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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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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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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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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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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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新竹、苗栗縣市 |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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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彰化、南投縣市 |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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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嘉義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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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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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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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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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屏東縣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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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融人員 |
五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50 (35)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 具備以下任一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1)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3) 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4)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5)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6)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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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人員 |
五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程式設計(乙JAVA、SQL、.NET語言為主)、系統分析、資料結構、資料庫應用、網路管理】 非選擇題 |
台北地區 |
10 (3) |
※必要資格條件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 1. 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 2. 已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資訊技師證照。
資訊人員須配合輪三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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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籃球隊 |
五 |
1. 科目一: 國文及英文 國文、英文各占50%; 選擇題 2.科目二: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 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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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區 |
1 |
※必要資格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 2. 專業資歷: 報考者除體能狀況、品德操守及言行儀態均正常,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外,另須具備下列經歷之一者: (1) 曾當選國家級代表隊隊員; (2) 最近5年曾當選高中及或大專級最佳球員或明星級球員,有紀錄可考者; (3) 在軍中服役期間,曾入選國軍培訓籃球隊隊員; (4) 現役甲組球員且於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登記甲組球員身分滿5年。
※報考「男子籃球隊者」,須於103年8月13日以前(郵戳為憑),將相關學歷及專業資歷證明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30之110號信箱「台灣銀行103年新進人員甄試專案組收」以利資格審查;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取消應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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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七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000,獎金另計)。
六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000,獎金另計)。
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000,獎金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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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