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所屬工程總隊103年新進職員甄試
報名日期:103/06/20(五)~103/06/30(一)
測驗日期:103/07/26(六)
複試日期:103/08/31(日)口試
報名費用:新台幣1,000台幣
甄試職別、報考資格條件、筆試科目及錄取名額
一、 本次甄試合計正取31名、備取5名,有關各類科所需具備學歷、經歷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一)甄試專長類科:土木工程
甄試職別 |
一級工程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土木工程職組各類科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土木技師、土木工程師、水利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建築師、建築技師、環境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應用科技、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科學、地震與防災工程、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系工程組、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動力機械工程、造船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系水利組、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灌溉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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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工程力學及流體力學(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三)專業科目二:自來水工程(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口試名額 |
45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11人 |
備取16人 |
(二)甄試專長類科:機電工程
甄試職別 |
一級工程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機械工程、電力工程職系各類科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電機技師、電力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機械技師、機械工程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機電、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光醫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及控制、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海洋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船舶機械、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造船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職業教育、醫學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且曾修習(1)流體機械(或流體力學)及工程力學或(2)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或輸配電學)。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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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流體機械及工程力學(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三)專業科目二: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口試名額 |
30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6人 |
備取9人 |
(三)甄試專長類科:資訊處理(硬體)
甄試職別 |
一級業務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職系各類科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資訊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資訊處理、電子計算機工程、電子計算機運用、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計算機與控制、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學與工程、電子計算機科學、電腦與通信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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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資訊處理(一),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選擇題】權重30% 資訊管理【選擇題】權重30% 資料處理【申論題】權重40% (三)專業科目二:資訊處理(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電腦網路【申論題】權重30% 資料庫應用【申論題】權重40% 資通安全【選擇題】權重30% |
口試名額 |
10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2人 |
備取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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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本類科錄取人員工作時間須配合四班二輪,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
(四)甄試專長類科:資訊處理(硬體)
甄試職別 |
一級業務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電子工程、電信工程、資訊處理職系各類科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資訊技師考試及格。 |
(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含)學校資訊處理、電子計算機工程、電子計算機運用、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計算機與控制、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學與工程、電子計算機科學、電腦與通信工程系(組、科)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不含學程證明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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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資訊處理(一),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選擇題】權重30% 資訊管理【選擇題】權重30% 資料結構(含資料庫)【申論題】權重40% (三)專業科目二:資訊處理(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系統分析與設計【申論題】權重50% 程式設計(VB.Net)【非選擇題】權重50% |
口試名額 |
10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2人 |
備取3人 |
(五)甄試專長類科:企業管理
甄試職別 |
一級業務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各類科考試及格。 |
(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文、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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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自來水常識【選擇題占80%,非選擇題占20%】,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北水處自來水服務,如淨水、供水、水質、抄表、收費、申請.....等。 用戶用水設備、水表之工能、運作及構造.....等基礎原理或規定,如「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自來水用戶水設備標準」、「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未設置原則」...等。 (三)專業科目二:管理學及統計學【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管理學:含公用事業管理、服務業管理、行銷管理、生產與作業管理、組織行為與管理、研究發展管理、策略管理、國際企業管理等權重50%。 統計學:含統計學原理、次數分配、常用機率分配、抽樣分配與方法、估計與檢定、變異數分析、迴歸與相關、無母數統計方法、時間數列與預測、指數編製原理等 權重50% |
口試名額 |
20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4人 |
備取6人 |
(六)甄試專長類科:財務會計
甄試職別 |
一級業務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審計、經建行政或商業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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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含)以上學校法、商或管理學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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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財務管理及中級會計學【選擇題占80%,非選擇題占20%】,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三)專業科目二:稅務法規及保險法規【選擇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稅務法規:含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及稅務常識,權重50% 保險法規:含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保費計算,權重50% |
口試名額 |
15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3人 |
備取4人 |
(七)甄試專長類科:法制
甄試職別 |
一級業務員 |
報名資格條件 (一)或(二)擇一即可 |
(一)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各類科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律師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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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歷 須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且須為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法律學系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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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 科目及題型 |
(一)共同科目: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 國文:公文寫作 英文(選擇題) 自來水法規:包含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自來水及其施行細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選擇題) (二)專業科目一:民法及民事訴訟法【申論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三)專業科目二:行政救濟法規(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政府採購法及國家賠償法【申論題】,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 |
口試名額 |
15人 |
錄取名額 |
正取3人 |
備取4人 |
錄取及進用:
(一) 正取人員:分發以一次為限,須以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錄取通知函規定之時間(暫定於103年10月)辦理報到並立即上班;未依上開指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其錄取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重新分發或保留錄取資格。
(二) 備取人員:於各該類科正取人員分發完畢後,使得視陸續相關職務出缺情形按各類科及其成績高低順序辦理遞補,並自公告錄取人員名單之日起至104年4月30日(含)前依序分發進用,期限屆滿能未獲通知遞補著,不再與分發備用。
薪給:
1. 一級工程員: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4職等1級)起薪。試用6個月期間每月依「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新進職員試用期間薪給表」規定支給薪;試用期滿後依「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職員薪給表」規定支給薪給。
2. 一級業務員:自擬任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最低薪級(即第4職等1級)起薪。試用6個月期間每月依「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新進職員試用期間薪給表」規定支給薪給;試用期滿後依「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用人費職員薪給表」規定支給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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